赤峰市安定医院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公开遴选征集公告

作者:赤峰市安定医院发布时间:2026-04-08浏览数:

  • 根据工作需要,赤峰市安定医院现通过遴选方式对年度办公用品项目进行采购配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编号:CFSADYY-CGB-LX20260401-001

    (二)项目名称:赤峰市安定医院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公开遴选征集

    (三)服务期:1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预算有保障,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经院方考核合格后可再续签2年,一年一续签。如中标后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无法满足采购文件和医院要求,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不予续签后续采购合同)

    (四)遴选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数  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计量

    单位

    备注

    1

    办公用品供货服务

    1

    75000.00

    75000.00

    7.5万元为年度预估,采购人不承诺年度最低业务量,实际按用量据实结算

    需求要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5.提交截图证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提交截图证明,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文件提交的时间、方式

    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0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邮件名称:公告年月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cfsadyyzcb@163.com邮箱,经对资料确认合格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遴选征集文件: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邮寄送达至赤峰市安定医院1号楼10层招标采购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548616888。

    (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三)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如需求的品目不在此次清单内的,可以从此次中标供应商中选择,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协商不成时,院方有权另行确定供应商。

    2.产品报价包括运输、税金等。

    六、质量保证

    供应商须保证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如因质量问题引发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七、争议事项处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的通知》(内财购〔2022〕186号)中关于“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不对争议事项进行受理或处理”的有关内容,对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下项目采购争议事项,处理办法如下:

    (一)争议提出时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争议。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争议将不予接受。

    1.提出争议应当提交争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争议函须加盖公章,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争议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公告日期,争议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争议事项和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争议的日期;

    (7)争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8)争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争议受理时限: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争议后2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争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三)举报时限:争议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 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赤峰市安定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6年04月08日